为给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和发展空间,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41号令)和《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豫财院字〔2019〕11号)文件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一、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李建利 李成未
副组长:张泽志
成 员:王 尘 翟英旭
二、转专业的对象、可接收人数和条件
(一)对象:2023级在校本科学生
(二)可接收人数:20人。
(三)转专业的条件:高考为理科学生;符合《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豫财院字〔2019〕11号)的相关要求。
三、工作流程与考核办法
(一)申请转出的工作流程与审核办法
1.个人申请:学生处网站下载并认真填写《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(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官网—组织机构—学生处—通知公告—关于开展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—附件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),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“学工系统”提交转专业申请,并以附件形式拍照上传“转专业申请表”和成绩单(申请表、成绩单均需加盖学院公章)。于3月5日10:00前将纸质版转专业申请提交至龙子湖校区知行楼646办公室,并于3月5日10:00前完成学工系统的提交。
2.资格审查与审核:3月5日学院进行资格审查与审核。
3.上报:将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,于3月5日17:00前报送学生处。
4.考核办法:按照转入学院的考核办法参加考核。
(二)申请转入的工作流程与考核办法
1.3月6日接收学校下发的学生报名信息。
2.审核学生信息,审核结果直接通知学生本人。
3.考核办法:如拟转入学生人数大于可接收人数,按第一学期期末学分加权平均分择优录取。
4.学院审批与上报:3月10日17:00前完成学工系统的审核,上报至学生处。
学院根据学校审批结果办理相关手续。